探索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用途:为外商提供更开放和有利可图的经营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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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发展报告(2015)》第一章总则:第九条外商投资企业,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
(一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,国家设立外商投资企业,须经国家注册;
(二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低于2亿美元;
(三)有下列财产或者下列财产,但是国家拥有或控制的本币数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。
(四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能超过3亿美元;
(五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;
(六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得超过2亿美元;
(七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得超过3亿美元。
(八)国家拥有的本币数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%。
以上款项都是国家制定的外商投资法规定的,具体的上市公司应当认真研读的内容和细则应当重点讲解的内容,并注意所需要的一些细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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