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国保监会提出加强金融监管,保护投资者权益

中国保监会提出加强金融监管,保护投资者权益

中国保监会提出加强金融监管,保护投资者权益,增强金融监管能力。

第一、要加强对保险资金运用管理的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,督促银行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新的、健康的市场建设。

第二、严格监管机构在市场参与的监管机构名单。监管机构向证券公司和保险业的所有上市公司采集、披露的监管信息,以及经过专业检验的保险资金风险识别、检查客户资料等行为,应当建立与监管机构的相关制度和经验总结,做到权威及时。

第三、《商业银行保险机构投资者资金管理暂行办法》要从保险机构投资者的资金管理、业务风险控制、信息披露、风险应对、资产配置和投资运作等方面建立监控,及时提醒客户注意风险。

第四、坚持保险资金作为民间借贷的主体属性,严禁作为保险资金的捐赠或者向社会公益金等其他借款。

第五、坚持保险资金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主体,不得代为管理,不得代为操作。

第六、更要严格规范和控制金融机构在市场风险中的行为,维护好金融机构权益,维护金融机构对投资者利益的认可。保险资金的使用,要将风险化解、化解纳入法律责任。保险资金的投资,要发挥保险资金的投融资合力,发挥保险资金的投融资合力,不断完善制度体系,建立健全监管机制,并逐步引导保险资金将投向重大违法、违规行为领域。保险机构要继续发挥自身专业优势,强化专业投研团队建设,着力提升投研能力,打造服务优质、增值服务的全方位保险人才队伍,更好地发挥保险资金的投融资合力,为保险公司的未来发展奠定基础。

[1][保险资金投资“千股配”业务试点办法自2005年7月启动,是2010年《保险资金参与银保监金融风险监管试点办法》实施后首次试点。2017年1月6日,银保监会正式发布《关于推进保险资金参与银行保险机构股权投资业务的指导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(以下简称“《指导意见》”),该意见鼓励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风险管理需要,选择合适的符合银保监监管要求的产品和服务,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,提升保险资金长期投资价值。

中国保险市场走向纵深,五大支柱保险机构将随之生变

保险业发展也应如何实现“保险+期货”试点?作为“三农”的重要支柱,保险行业作为当前经济增长最为活跃的动力之一,如何实现“保险+期货”这一转变?市场各方对于保险行业和“保险+期货”试点的认识、学习以及其对金融衍生品工具的理解会是未来的一大纬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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