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入解析认股权证的三要素及其作用
深入解析认股权证的三要素及其作用,包括哪些方面?
一是选择权证从上市公司、非上市公司、投资机构等角度出发,利用挂牌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实施区别对待。上市公司作为大股东,采用认股权证方式进行发售的一种组织形式,因为认股权证赋予其有特定的功能和要求。这类产品适合大股东投资者,一般包括认股权证、特定股票期权、机构投资者权证、定向增发权证等多种类型的证券参与者。
二是确定权证发售时间。虽然上市公司认股权证尚未推出,但是,投资者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参与认股权证发售,比如投资者可以与证券公司协商参与认股权证发售,或者聘请专家商议权证发售。另外,还可以从销售方法、客户资源、机构权证、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及其他方面进行投资。
三是选择权证数量。从投资者是否投资的目的看,投资者可以参与认股权证发售,又可以在市场上去参与认股权证发售。由于认股权证数量众多,所以,投资者可以从认股权证销售的数量和数量两个方面,确定权证发售时间。
四是选择权证定价的关键。投资者可以依据自己权证发售的数量,依次进行购买、选择。对于投资者来说,认股权证可以综合考虑认股权证的定价是否合理,是否受到市场的欢迎。对于投资者来说,认股权证定价是否合理,是影响投资者风险管理的关键因素。
事实上,权证发行是否受市场欢迎,应由证监会监管的权威机构来处理。
为何认股权证的发行可以推广?
实际上,作为第一批发行的认股权证,并不意味着持有人就可以参与权证交易。因为权证并不能规避标的证券的波动,持有人只可以在权证交易中进行行权,投资者可以通过行权获得权利。投资者可以借助行权获得股票,也可以借助权证交易参与。但权证交易是一个复杂的行权的行权方式,存在时间上的不确定性。对于一些中小投资者来说,认股权证可能容易一些,但是一旦开始实施,可能会出现不小心的情况。
要想投资权证,还是要选对标的证券。一些股票类的投资者认为认股权证更合适,但是在具体操作过程中,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。认股权证并不是具有唯一性的,而是赋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选择权。
认股权证的推出,有助于降低风险管理的难度,进而保证投资者投资期权产品的性价比。
《管理办法》于2015年9月1日起施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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